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9号)《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0〕317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和县(市、区)、市(州)审核推荐,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了2020年度我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止。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所举报的问题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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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贵州省教育厅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