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印发了《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从学制和课时、课程类别、开设科目与学分、科目安排、毕业学分要求5项内容,对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课程设置作了明确规定。
学制和课时:3年、156周、5460课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原则上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 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适当调整课堂教学时长,以更好的提高效率。 每学年分两学期,每学期是否分学段安排课程,由学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实际需求自主确定。
课程类别: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 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开设科目: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
科目安排:按学期或学年设计、按模块设计
科目内容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和学生学习需要设计。必修内容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设计,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内容原则上按模块设计。模块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体现学科内在逻辑。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 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必修课程统一安排,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由学生根据高校专业科目指引、兴趣爱好、毕业学分要求选择,学校结合实际安排。 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设计模块。 艺术可与音乐、美术两科相互替代,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行确定。 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 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 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结合省情,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明、大数据产业等校本课程,并将其有机融入相关学科课程。
毕业学分和标准: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 同时,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需满足以下标准,原则上在校就读满3年,且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符合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学生应获得至少144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我省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执行;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此外,同学们还可以根据普通高中课程学分结构表,合理安排修满除必修课程外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