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安徽第二医学院等32所学校,现予公示。
记者梳理发现,名单中,23所为新设职业本科大学,4所为新设院校,4所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1所为独立学院转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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